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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城区卫生检查评比的通知
为建设文明城市、深化“四城联创”,提升城市品位,改善城市形象,以优美的环境,迎接2008年全国东西合作经贸洽谈暨农产品加工博览会在我市的胜利召开。针对城区各单位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,市建设文明城市、深化“四城联创”指挥部研究决定,对市区机关单位、企事业单位、集贸市场、食品卫生、公共场所卫生、早夜市摊点、宾馆饭店、生活超市、商场、市区环境卫生等,开展卫生检查评比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检查对象
本次检查的对象为100个机关单位、11个办事处、10个集贸市场、10个早夜市摊群、10个宾馆、20个饭店、10个商场、10个生活超市、10个公共场所、10个企业单位。
二、检查内容
按照《驻马店市单位、行业卫生检查评比标准》、《驻马店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》、《驻马店市集贸市场卫生检查评比标准》、《驻马店市早夜市摊群检查评比标准》、《驻马店市宾馆、饭店卫生检查评比标准》、《驻马店市商场卫生检查评比标准》、《驻马店市生活超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》、《驻马店市公共场所卫生检查评比标准》、《驻马店市企业卫生检查评比标准》、《驻马店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检查评比标准》、《驻马店市居民家属院卫生检查评比标准》实施。
三、检查时间
8月28日~9月2日
四、检查要求
(一) 市建设文明城市、深化“四城联创”指挥部组织10个组,每组3人,抽调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任组长,同时抽调该单位1名工作人员作为成员,市卫生局抽调10名工作人员作为成员。检查车辆由组长单位提供。
(二)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、按照《检查评比标准》要求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卫生大扫除,做好迎接此次卫生检查评比工作。
(三)各检查组在对检查单位检查时,要按照检查评比标准,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检查评比标准表上注明扣分原因,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长和被检查单位陪检领导签字,检查组依据得分高低按顺序评出红黑旗单位。
(四)严肃检查纪律。在检查过程中,防止弄虚作假,杜绝图形式、走形式现象,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请。市建设文明城市、深化“四城联创”指挥部将组织督导组赴各检查组督导检查。
(五) 检查结束后,市建设文明城市、深化“四城联创”指挥部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红黑旗单位,好的给予表扬,差的给予批评。
驻马店市建设文明城市、深化“四城联创”指挥部综合办公室
2008年8月25日
责任编辑:guanli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zmdnews.cn/2014/0511/97962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