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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马店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简章

  

驻马店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

到村任职工作简章

 

根据市委组织部《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2008年采取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在全市范围内选聘6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。具体选聘事宜如下:

一、选聘名额和对象

全市今年共选聘600名,其中中组部分配名额84名,市委组织部选聘516名。各县区具体分配名额是:驿城区8名,遂平县39名,西平县38名,上蔡县86名,汝南县51名,平舆县72名,新蔡县100名,正阳县58名,确山县63名,泌阳县85名。

选聘对象为:

130周岁1978731日以后出生)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,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2年的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
2、参加省人事厅、省教育厅、团省委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“三支一扶”、“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”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,本人志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,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。

二、选聘对象条件

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作风踏实,吃苦耐劳,组织纪律观念强,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。

2、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学生会干部可优先录取。

3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,学习成绩良好。

4、身体健康。

四、选聘程序

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,按照个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试、组织考察、体检、公示、决定聘用、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选聘工作20087月开始,8月底结束。

1、报名(75
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zmdnews.cn/2014/0511/98016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