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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驻马店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申报情况的公示

 

根据《驻马店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》(驻住房委[2008]5号)的有关规定,我办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,共有538户申报家庭基本符合申购条件,现将申请人的申报情况予以公示。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,如对申请人申报情况有异议的,请按公布的电话进行举报。以单位名义举报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举报的,应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。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、个人给予保密。公示的申请人及配偶姓名、身份证号有误的,请与我办联系更改。

联系单位:驻马店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住房保障部

联系地址:市骏马路289号(驿城区民政局北侧原地区建行办公楼一楼)

邮政编码:463000

电话:0396-2831566

传真:0396-2819317

   驻马店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610
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zmdnews.cn/2014/0511/98070.shtml